时间:2011-07-01 作者:admin 浏览:1095
《条例》旨在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其中货运车辆违法的超载超限行为将作为重点整治对象。
其中第66条规定,“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驾驶人,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此条规定在原来对车辆尺寸载重等要求的基础上加大了管理处罚力度,由于关系到广大卡车司机的切身利益,新条例的实施也受到了广大卡车车主及司机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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